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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整顿房贷转经营贷乱象,有银行已准备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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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整顿房贷转经营贷乱象,有银行已准备行动

房贷转经营贷迎来进一步强监管。

时代周报记者获悉,银保监会近日向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等下发《关于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银保监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部署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本月15日开始,为期六个月。据悉,该行动所涉及的主体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村镇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等。

有分析师指出,在居民资产端高回报投资资产选择较少、存量贷款利率调整不及时的情况下,以存款提前偿还贷款成了当下最好的“理财”。在此背景下,房贷转经营贷套利禁而不止,本轮《通知》正是直击此前市场活跃的房贷转经营贷乱象。

《通知》不仅从营业执照注册时长、贷款流向等指标强化经营贷审核标准,而且还强调要“关注经营用途贷款发放前后借款人提前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的情形”,这也是银保监会首次在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中,正式将“经营贷发放时间”挂钩“提前还房贷”。

“实际上,《通知》落实了此前会议的政策内容。当前金融风险管控力度持续增大,具有强烈的信号意义。”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对此指出。央行和银保监会2月9日召开部分商业银行座谈会,并指出针对部分借款人违规使用经营贷、消费贷提前还款的情况,商业银行要持续做好贷前贷后管理,加强风险警示。

在严跃进看来,此次银保监会的政策内容主要针对三类主体,包括银行机构、贷款中介机构、购房者。规范和引导上述主体,有助于防范各类灰色金融业务出现,确保房贷业务合法、合规、合理。

经营贷审查挂钩按揭贷款

《通知》强调,“经营贷”审查要挂钩“按揭贷款”。总体来看,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开展自查,及时主动挖掘并报告不法贷款中介线索。贷款“三查”包括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通知》指出,商业银行要严格落实经营用途贷款“三查”管理,加强贷后资金流向监测和用途真实性管理。

“关注经营用途贷款发放前后借款人提前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的情形,重点关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时间较短、受让小微企业股权时间较短等现象。”《通知》强调。

《通知》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增强自主获客意识,强化风险防控措施,提升自主经营能力,严禁主动向贷款中介机构让渡“金融服务”,避免出现贷款中介机构掌控市场主动权、合作业务推高融资成本、风险跨行业传导加剧等问题。

比如,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要主动向客户充分揭示经营用途贷款与住房按揭贷款利率、期限错配风险,就违规将经营用途信贷资金挪用于购房的法律后果和不利影响进行提示。

在整治不良贷款中介专项活动中,商业银行内部管理是一大重点环节。《通知》强调,“严防内外勾结、诱导借款人违规使用经营用途贷款等问题。”具体来看,要切实加强员工行为管理,排查银行业金融机构基层工作人员是否存在私下勾结贷款中介、向客户推荐贷款中介、放松对贷款中介推荐客户的审贷标准和贷后管理标准等问题。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贷款中介黑名单制度,对诱导、帮助借款人违规申请贷款的中介,纳入合作黑名单。

不仅如此,各银保监局将组织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排查,并选取重点机构开展现场督导,指导机构规范与贷款中介机构的合作。一经查实的违法违规问题,各银保监局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坚持以罚促改。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但在前期自查中未主动报告的,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将被依法从重处罚。

接下来,各地银保监会主动与网信、市场监管、地方金融监管等行政机关加强合作,推动建立合作机制,共享不法贷款中介信息,加强对各类金融活动的监督管理,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