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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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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分类

    一、在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类型有哪些?
    养老保险有三种类型: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凡是企业职工,都参加这个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的保险,必须参加缴费,男60岁,女工50岁,女干部55周岁退休城镇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自愿参保,不强制参加,男60周岁,女55周岁退休。
 
    2、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自愿参保,凡是年满16周岁以上,没有参加城镇职工或者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的,都可以参保,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参保后,可以直接领取养老金,不必缴纳费用。
 
    3、农村养老保险,自愿参保,凡是没有参加别的养老保险的,年满16周岁以上,就可以参保,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参保后,可以直接领取养老金,不必缴纳费用,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该参加养老保险。
 
    二、养老体系的规定
 
    原为一种古代的礼制,择取年老而贤能的人,按时供给酒食,并加以礼敬。第二个意思是年老在家休养,现在的养老政策多是这个意思。第三个意思是扶养年老而不能自给的人。
 
    1、改革开放前
 
    改革开放之前,城镇家庭的养老功能强大,家庭和单位合力使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资源得到很好的发挥,尽管资源有限,但各尽其力。在农村,政府和集体合力为“五保”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而其他农村居民只有靠家庭,有时需要求助亲戚和邻里来照顾。中国社会的二元结构特征在养老服务领域也表现得淋漓尽致。
 
    2、改革开放后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介入,“单位人”演变为“社会人”,企业办社会的现象消失了,单位的福利待遇越来越少了。很多企业在转轨后,职工已经完全失去了享受单位福利待遇的机会,退休后实行社会化管理。迄今为止,依靠单位提供各种养老服务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取而代之的是由社区和企业以及各种组织提供的养老服务。同时,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迄今为止在养老服务层面上扮演主要角色的家庭功能也逐渐弱化。
 
    在中国,家庭养老是一种制度化的传统,历史悠久,而且依然是主流的养老方式。然而,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转型、人口结构变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这一方式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由于中国处于转型时期,最应该承担责任的政府无论从制度上、政策上还是财力上都没有做好准备。公共需求与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公共服务能力的矛盾凸现。
 
    综上所述,随着人口、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结构的急剧变动,原有的养老服务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已经不复存在,为适应时代要求,重构养老服务体系、制度成为当务之急。
 
    在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类型一般分为三类: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属于强制性的,另外两种都是自愿的,不要求都购买。国家一直都很重视养老体系的构件,最大程度的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