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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峰水泥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 净利润超20亿 股民索赔案进入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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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峰水泥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 净利润超20亿 股民索赔案进入尾声

4月27日晚间,上峰水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受疫情及华东区域超长雨季引发的洪涝灾害及超低排放技术改造等因素影响,公司去年实现营业收入64.32亿元,同比下降13.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6亿元,同比下降13.11%。同时,公司还公布了利润分红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5元(含税),共计派发6.82亿元。

此前杭州中院受理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股民索赔案件)目前已经进入诉讼时效尾声。根据杭州中院作出第一批民事判决,确定上峰水泥虚假陈述系列案件的虚假陈述实施日为2017年4月14日、虚假陈述揭露日为2017年9月22日、虚假陈述基准日为2017年12月1日、基准价为每股9.88元。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团队接受上峰水泥股民委托代理本案,同时提示还未参与索赔诉讼的股民,上峰水泥000672的索赔条件为: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9月22日之间买入上峰水泥股票,且在2017年9月23日(含当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至今者。只要满足前述索赔条件的都可以参与索赔报名。

律师提示本案赔付比例为100%,结合上峰水泥的经营情况,律师预计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获赔概率极大。

按照2018年5月30日的处罚决定公告日,上峰水泥的索赔截止期限为2021年5月30日。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以与俞强律师团队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