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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证监会对富滇银行和云南红塔银行施以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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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证监会对富滇银行和云南红塔银行施以行政监管措施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今年监管部门对基金销售中的乱象加大的整治。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被暂停业务的第三方代销机构达到7家。相较于第三方代销机构,关于银行在基金销售中的违规罚单,较为罕见。而此次被罚的两家银行中,云南红塔银行的违约项目多达11项。

银行销售基金存违规

根据云南证监局的处罚单,红塔银行在基金销售过程中有11项违规。包括红塔银行存在对于个别基金销售培训情况无留痕;未建立年度监察稽核报告制度,未在每年年度结束后对基金销售业务进行监察稽核;基金推介材料中申购费率优惠的内容未发现合规法律部门审核记录;部分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未针对机构客户购买基金产品制定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等问题。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1号〕)第八十七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证监会云南监管局决定对红塔银行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显示,基金销售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暂停办理相关业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暂停履行职务、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相关职务者等行政监管措施。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显示,经营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经营机构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参加培训等监督管理措施。

富滇银行也有5项违规,具体来看是集中在其发行的两只基金产品上。2020年6月、7月,富滇银行分别自制了富利快线安悦C产品、富利快线天天理财A相关宣传推介材料,这一材料由理财银行部、消费者保护与服务部内设合规风控团队负责合规审查,但是推介材料未经负责销售业务和合规的高级管理人员检查,也未出具合规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