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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保险的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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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保险的基础知识

    1什么是保险?
    保险是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保险是最古老的风险管理方法之一。保险合约中,被保险人支付一个固定金额(保费)给保险人,前者获得保证:在指定时期内,后者对特定事件或事件组造成的任何损失给予一定补偿。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和个人,以合理计算风险分担金的形式,向少数因该风险事故发生而受到经济损失的成员提供保险经济保障的一种行为。
 
    2保险的原理是什么?
 
    风险分散——想要让风险分散,首先就是要找到许多可以共同承担风险的对象
 
    大数法则——指一件事重复实验的次数愈多,所得的预估发生率愈接近真实的发生率。大数法则运用在保险上面最常见的就是死亡率。
 
    公平合理——基于公平原则,保费计算依死亡率高低、性别、年龄不同而有差异。
 
    收支平衡——所谓收支平衡,是指全体保户所缴的纯保费总额要等于公司支付全体受益人的保险金额:纯保险费总额(公司收入)=保险金总额(公司支出)。保险费都是以该原则来计算的。
 
    3为什么需要各类型的保险组合?
 
    不同险种各有特点适合的人群就当然不同
 
    保障类险种:定期寿险、附加险、意外险、财产险(消费型)
 
    特点:消费型,保费低,保障高。杠杆作用,每年缴付较少的费用,来转嫁掉对应的风险。
 
    储蓄类险种:终身寿险(分红型、万能型)、两全寿险(分红型、万能型)
 
    特点:收益保障两不误,满足养老、教育等规划。可以年缴也可以趸缴。
 
    投资类类险种:投资连接保险
 
    特点:投资类保险轻保障重投资,满足投资需求。一个产品涵盖了若干个账户,风险由低到高,每日公布净值,客户可以根据自己对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判断,来选择账户进行资金配置。根据行情的变化,进行账户间的灵活转换,把握投资机会。适合有一定投资经验的客户。投联的缴费方式为趸缴。
 
    4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以及目前我国的保险业现状?
 
    中国早在夏、商、周时代,就形成了保险的思想。在《礼记》中记载:“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疾者皆有所养”,这是中国最古老的社会养老保险思想。
 
    在汉宣帝时代,根据大司农中丞耿寿昌的建议,建立“常平仓制”,在边郡搜筑粮仓,榖贱时提高粮价买入,榖贵时低价出售给百姓。在隋文帝时代,建立“义仓制”,遇到灾年,开仓放粮,救济灾民。这些都是财产保险和社会保险的萌芽,起到了防灾防损的作用。
 
    中国现代保险最早的是广州成立的“广东保险社”,是随着帝国主义入侵中国,由帝国主义国家开办的。中国本土资本的保险业最早是1885年招商局在上海创办的“仁和”、“济合”两家保险公司,后合并成为“仁济和”保险公司,主要经营水、火保险。到国共内战结束前,上海华商保险公司剩余129家并奄奄一息,外商保险公司64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详细情况
 
    请参见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成立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全国设立分支机构,并正式对外营业。1951年,在公私合营中,28家私营保险公司合并成为太平保险公司和新丰保险公司。后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将这两家保险公司合并成为“太平洋保险公司”,专门对外国营业。1953-1958年,保险事业在调整中发展,一直到1958年大跃进和共产风,到处吃饭不要钱,生老病死由国家统一包办,认为不需要保险了。于是除了国外保险业务外,国内保险业务全部停办。到1968年文化大革命时期,国外保险业务也停办了。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保险业务又逐渐恢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恢复营业,对内称为中国人民银行保险司,由中国人民银行为主管单位并负责保险监管,后来逐渐脱离中国人民银行成为独立的保险公司。随后,陆续成立了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和中国平安保险公司。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并规定,保险公司不能产寿险混合经营。所以各保险公司逐渐分业经营。1998年11月18日成立了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的保险市场监督管理职能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接管。
 
    截至2005年底,中国大陆有中资保险公司42家,外资保险公司40家,金融保险集团6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5家,保险代理公司1313家,保险经纪公司268家,保险公估公司219家。
 
    纵观我国保险业20年的发展,客观地说,中国保险市场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国保险市场基本上还处于一种寡头垄断。第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还处于一个低水平。第三,中国保险市场结构分布不均衡。第四,中国保险业的专业经营水平还不高。第五,保险市场还未形成完整体系。第六,再保险市场发展滞后和保险监管亟待加强。
 
    5保险公司是如何开展保险业的?
 
    通过保险代理从业人员代理,
 
    通过银行合作
 
    通过代理机构
 
    6我国保险业务员的特点及社会认可度?
 
    7目前保监会是如何管理保险公司的?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督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授权,对保险公司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是指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营业性机构和营销服务机构,包括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和营销服务部。
 
    本规定所称保险机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8保险公司的资金是如何运作的?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哪些
 
    由于保险资金的鲜明负债特性,保险投资必须充分考虑不同保险资金的负债特征,科学的资产负债匹配模式及有效实施是保险公司有效控制风险、实现投资价值最大化的重要保证,资产负债匹配是保险资金投资运作的核心。国外保险公司保费的保值、增值主要是通过投资证券市场来实现,主要选择债券及利率产品、股票等投资工具。
 
    第一,目的是什么。你需要什么样的回报,流动性对你有多重要、回报对你有多重要;第二,对市场的看法和期限。市场是向上走还是向下走?要关注市场的波动性,这对投资很多产品特别是衍生产品是非常重要的。第三,你的风险承受能力有多大。
 
    根据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同,可以将保险公司分为财产保险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两者的区别在于:财产保险公司的标的物一般是各类财产或由此产生的利益,人寿保险公司的标的物则是人的身体或生命;财产保险公司买卖的险种一般期限都较短(一年左右),而人寿保险公司交易的险种一般期限都较长(一年以上);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范围包括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险。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等保险。
 
    9中资,外资,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在国内所占比例?
 
    目前我国共有保险公司100家,其中中资公司59家,外资公司41家,
 
    10目前市面上有哪些保险产品,相应的特点是什么?
 
    社会保险: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的,在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是给与物质帮助、维护即本身获得各种制度的总称。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后,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以解决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财产保险:财产保险是以物或其他财产利益为标的的保险;是指除人身保险外的其他一切险种,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它是以有形或无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类实偿性保险。
 
    11分别说明什么是寿险,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住院津贴险,相应的特点是什么?
 
    分红保险就是指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按一定的比例、以现金红利或增值红利的方式,分配给客户的一种人寿保险
 
    1.保障功能相对弱化
 
    2分红的不确定性
 
    寿险亦称“生命保险”,属“人身保险”范畴,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缴纳约定的保险费后,当被保险人于保险期内死亡或生存至一定年龄时,履行给付保险金。
 
    1、短期及伸缩性的储蓄,为期大约多少年;
 
    2、可观的现金回收或更高;
 
    3、极大比率的保障;
 
    4、在您万一不幸失去工作能力时或死亡时,它能为您家庭提供一笔可观的现金;
 
    5、在紧急的时候能为您提供一笔紧急的储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