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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海洋董事长兼总经理车轼、ST东海洋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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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海洋董事长兼总经理车轼、ST东海洋财务总监

中国网财经4月2日讯 据深交所网站消息,深交所发布关于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东海洋 证券代码:002086)及ST东海洋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洋集团)、ST东海洋董事长兼总经理车轼、ST东海洋财务总监于雁冰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经查明,ST东海洋存在以下违规行为:ST东海洋分别于2018年11月16日、2019年1月25日、2019年2月14日、2019年4月29日、2019年5月16日向其控股股东东方海洋集团及其关联方烟台屯德水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1.56亿元,占ST东海洋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66%。ST东海洋未就上述担保履行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

ST东海洋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9.11条、第10.2.6条和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1.3条、第8.3.4条的规定。

ST东海洋控股股东东方海洋集团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3条和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1条、第4.2.1条、第4.2.2条、第4.2.3条、第4.2.7条、第4.2.11条的规定,对ST东海洋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东海洋董事长兼总经理车轼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的规定,对ST东海洋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ST东海洋财务总监于雁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对ST东海洋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的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车轼、 财务总监于雁冰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