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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汽车流通与消费 天津发布14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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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汽车流通与消费 天津发布14条措施

中新网天津11月14日电 (记者 王君妍)天津市商务局等二十一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天津市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稳定和扩大新车消费、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推动汽车平行进口持续健康发展、优化汽车使用环境、提升汽车金融服务六个方面发布14条措施。

根据《通知》,天津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落实国家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支持汽车经销商集团加大促销活动优惠力度,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区出台下乡支持政策,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

天津积极加快充电设施建设,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继续在居民小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干线沿线以及物流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等地配建充电基础设施,不断织密充电服务网络。

天津将采取多种形式促进新车消费,结合新能源汽车和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做足做好政策配套,有效发挥叠加效应引导释放消费潜力,推动存量汽车更新换代消费升级。持续优化汽车指标供给,适时适量调整指标额度;通过市区联动,发放汽车消费券的方式,对消费者购买新车给予一定补贴,组织开展汽车经销商让利促销,举办汽车展销会、汽车文化节、汽车嘉年华、汽车下乡等活动,激发消费者购车意愿,营造良好购车消费氛围。

《通知》提出,天津支持汽车平行进口壮大发展。按要求做好平行进口汽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和信息公开工作,允许企业对进口车型持续符合国六排放标准作出承诺,在环保信息公开环节,延续执行对平行进口汽车车载诊断系统(OBD)试验和数据信息的有关政策要求。修订完善《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在滨海新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平行进口汽车标准符合性整改业务。鼓励平行进口车集中销售地区政府出台配套政策,扩大零售规模。

同时,加快建设城市停车设施。落实《天津市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做好停车管理办法制定和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该市符合条件的停车设施项目建设,构建起以“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限时停车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供给结构,着力缓解停车供需矛盾,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

此外,天津将发展汽车文化旅游等消费。充分发挥该市国际赛车场资源优势,积极引入赛车类品牌赛事活动,开设汽车主题乐园,引进国际知名汽车品牌,打造集合汽车文化、体育活动、休闲旅游、娱乐体验于一体的产业集群。组织开展京津冀房车巡游活动,制定房车自驾游驿站服务规范,加快推动房车自驾游、露营地等新型旅游业态。在用地方面支持汽车运动赛事、汽车自驾运动营地等项目建设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