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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新规丨这几类机构不得发放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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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新规丨这几类机构不得发放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

 

继《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之后,互联网贷款再迎新规。此次,监管部门的焦点集中在大学生互联网贷款。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公安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针对治理部分互联网小贷机构通过诱导性营销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诱导大学生过度超前消费导致部分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的现象。

《通知》从四个方面出发,以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管理。

 

 

《通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进一步加强消费金融公司、商业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风险管理,明确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同时,组织各地部署开展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