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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业务的“雷”,仍在不断出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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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业务的“雷”,仍在不断出清中

12月23日,北京证监局网站信息显示,国开证券被北京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北京证监局指出,国开证券开展股票质押业务时未对单一融资客户做出审慎判断,未严格落实业务风险管控要求,存在业务决策流于形式、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不健全等问题。

对于此次监管措施的到来,市场并不感到意外。在2019年的“券业大年”,国开证券亏损4.66亿元,主要是由于股票质押业务所导致。2020年以来,国开证券在债券市场上屡次发布重大涉诉公告,大多涉及股票质押回购案,涉案金额较大。

作为消耗资本金的重资本业务,股票质押本是券商传统业务之外最重要的吸金板块之一。

回顾2019年,因股票质押业务而被各地证监局、交易所采取措施的证券公司多达二十余家。这一情况在2020年得以缓解,但并未绝迹,股票质押业务风险仍值得高度注意。

国开证券遭遇行政监管

进入年底,北京证监局集中开出一系列罚单,从上市公司到评级机构、会计所,证券公司自然也不例外。

12月23日,北京证监局网站信息显示,国开证券被北京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发文日期为12月15日。

 

 

北京证监局指出,国开证券在开展股票质押业务时未对单一融资客户做出审慎判断,未严格落实业务风险管控要求,存在业务决策流于形式、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不健全等问题。

就北京证监局援引条款来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控制风险;证券公司应当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得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管理分支机构,也不得将分支机构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给他人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