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江南文明网 > 金融 > 保险 >

保险知识,保险合同的几个关键时期

条评论

保险知识,保险合同的几个关键时期

    很多人购买保险拿到保险合同之后,觉得保险合同十分冗长,而且晦涩难懂,太平人寿山东分公司提醒您,保险合同中的几个关键“时期”,一定要明白。
    01犹豫期
 
    犹豫期,也称为冷静期,一般为10天或15天,常见于长期险种,短期险种通常没有犹豫期。在此期间,如果投保人认为所购保险与自己需求不符,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会退还其所缴保费(可能会扣除少量工本费)。
 
    犹豫期退保是无理由退保,就像网购的“7天无理由退货”一样,想退就退,但需要注意退保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退保会被认为无效。如果超出犹豫期再退保,就会给投保人带来不小的经济损失。
 
    02等待期
 
    等待期,也称为观察期,是指保险合同在生效后的一段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了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设置等待期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来获得赔偿的行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逆选择。
 
    不同的险种因其保险利益的不同,会有30天—365天不等的等待期。等待期一般是从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算起,只适用于第一个保险年度,对于可续保单来说,续保年度一般不再有等待期。对于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会受到等待期的限制。
 
    03宽限期
 
    对于涉及分期支付保费的保险产品,在首次缴纳保险费后,如果投保人在以后某期没有及时缴费,保险公司将给予投保人60天的宽限期,投保人只要在宽限期内缴纳当期保费,保险合同就继续有效。
 
    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要承担保险责任,不过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投保人欠缴的期交保险费。若过了宽限期,投保人仍未足额缴纳续期保费,那么保险合同效力将中止。
 
    04中止期
 
    中止期,也可称为复效期,当投保人超出宽限期仍未缴纳保费,保险合同会进入中止期。需要注意的是,当合同进入中止期后,保险公司不会对被保险人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在合同中止期内,投保人可向保险公司申请恢复合同效力,但需要向保险公司重新告知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在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并补缴所欠保费及相应利息后,合同效力才可恢复。
 
    虽然复效可以恢复合同效力,但尽量不要让保单处于中止状态,因为保单复效会面临很多问题:
 
    首先,保险合同中止后,保险公司将不再承担责任,复效期内出险,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其次,大多数复效需要重新核保。客户提出复效申请后,保险公司一般会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对材料审核后,才会做出是否同意复效的决定。如果体检不合格,被保险人可能会被要求加费,甚至拒绝复效。
 
    最后,复效需要重新计算等待期。如果在等待期内出险,被保险人同样无法获得赔偿,保单的风险保障功能大打折扣。如果很不幸,复效申请无法通过或者已经过了2年的复效期,那就只能退保了,而退保只能退回现金价值,经济损失就不可避免了。
 
    05报案时效
 
    通常重疾险在其保险事故通知中会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我们”,这个报案期在不同的险种中要求不同,例如重疾险和医疗险通常要求10天,意外险中有的产品设定为48小时,有的则说需“及时”通知保险人,而在车险中,因为投保人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最终被拒赔的案件时有发生。
 
    建议出险后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避免因报案不及时导致损失扩大,甚至造成理赔纠纷。
 
    以上就是保险合同中常见的5个时期,大家在购买保险前一定要理清各个期限的时间,让我们在安享保障责任的同时,可以合理利用我们的权利,享有保障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