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江南文明网 > 新闻 >

凤凰县三人因未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责任 被受案调查

条评论

凤凰县三人因未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责任 被受案调查

凤凰县三人因未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责任
被受案调查

2022年10月12日,凤凰县两名核酸检测阳性感染者和一名密接者因未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责任,被凤凰县公安局受案调查。

田某丛,男,70岁,凤凰县阿拉营镇老岩村人,10月9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调查,田某丛隐瞒10月8日到其亲属樊某连家中的行程,未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田某胜,男,43岁,凤凰县阿拉营镇老岩村人,系田某丛儿子,10月9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调查,田某胜隐瞒10月8日到其亲属樊某连家中的行程,未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樊某连,女,53岁,密接者。经调查,10月10日《凤凰县关于新增5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发布后,樊某连未按规定主动向所在地村(社区)、县疾控中心、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隐瞒10月8日田某丛、田某胜在其家中的行程。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目前对田某丛、田某胜、樊某连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已受案调查。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公民应积极配合疫情的排查、防控等工作,全面、真实提供行程信息,不得故意隐瞒、编造虚假情况,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凤凰县公安局
2022年10月12日

 

邵东市两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
被立案侦查!

2022年10月11日,刘某银(女,20岁)、牟某海(男,25岁)从外省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邵后,核酸检测呈阳性。经查,该2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故意隐瞒行程,不如实报告情况,且多次出入公共场所,引发疫情传播风险。

10月12日,邵东市公安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刘某银、牟某海2人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群众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积极配合做好各项防疫工作,共同筑牢防疫坚实屏障。对于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而导致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

邵东市公安局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