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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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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债权

 

 

2021年5月,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汇通”)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交行”)签署了《分户转让协议》,华融汇通将涉及下列公司的主债权、担保债权及相关费用全部转让至交行,交行成为合法的债权人。

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现将债权转让通知如下债务人及担保人,并请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向交行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贷款本金利息、相关费用、相应的担保责任、法院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公告发布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利息(利息计算至2021年4月30日)和相应费用,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交行的利息及其他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2021年6月10日

来源:新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