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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旭坤:重视网络内容分类处理,建立有效投诉举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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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旭坤:重视网络内容分类处理,建立有效投诉举报机制

5月25日,由齐鲁晚报与中国传媒大学人类命运共同体研究院共同举办的"青少年模式与青少年网络权益保护"研讨会举行。来自社会各界的嘉宾,对互联网短视频等服务平台设置"青少年模式"这一议题进行了深入而全面的讨论。

网络生态呈现多元化发展,网络游戏、直播、音视频和网络社交等品类让用户应接不暇,《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相关政策法规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做出了很多专门性规定。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于旭坤认为,“青少年模式”有必要全面覆盖网络生态的多个品类,在上网时长、用户权限以及消费规制等方面保护未成年人安全用网。

于旭坤指出,为营造健康的未成年人网络环境,网络平台需要对网络信息内容进行分类,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对于优质有益的内容,要“积极支持、鼓励创作,多多益善”;对于无法判定是否有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要“进行评估和提示,及时整改”;对于危害性内容,则要果断“断开链接,及时删除”。

于旭坤还指出,网络平台需要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并确保举报渠道“便捷、合理、有效”。首先,要确保举报电话能打通、能接通,不能形同虚设。其次,要把举报渠道要“放在显著位置,让家长、社会专业研究者和社会人士知道”,从而在受到侵害时,第一时间进行维权。最后,网络平台要及时处理并反馈未成年人相关的网络问题。

《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了网络保护专章,为“青少年模式”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导方向。于旭坤认为,青少年网络保护是一个“综合性问题”,“青少年模式”只是措施之一,在其基础上,还应建立起有效、专业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政府部门需要履行执法监督、责任追究职能,家长和教师应该注意自身网络素养的提升。“各方需要共同参与,才能使青少年模式发挥作用,”于旭坤认为。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高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