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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港头目、“壹传媒”创办人将4月1日裁定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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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港头目、“壹传媒”创办人将4月1日裁定罪成

黎智英资料图(东网)
黎智英资料图(东网)

  海外网4月1日电 据港媒报道,祸港头目、“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及2019年8月18日一起非法集结案,被控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香港法庭4月1日裁定罪成。

  据香港“东网”等媒体报道,因涉嫌欺诈和违反香港国安法而正被还押监房的黎智英,与李柱铭、何俊仁等另外8人涉及2019年8月18日的“流水式”集会,被控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及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2月16日,香港特区区域法院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审理中,除区诺轩及梁耀忠早前认罪外,包括黎智英在内的7名被告均否认控罪。

  3月10日,案件在香港西九龙法院继续审理,裁判官裁定所有控罪表证成立。

  4月1日,司法机构特别安排在西九龙法院大楼审讯该案,共传召了11名证人,受审的7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柱铭、何俊仁、李卓人、梁国雄、吴霭仪及何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