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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12·14”较大水害事故共问责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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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12·14”较大水害事故共问责15人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12月24日,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根据对川煤集团芙蓉公司杉木树煤矿“12·14”较大水害事故调查情况及问责处理建议,该省纪委监委现阶段共问责15人,包括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组织处理3人,其中川煤集团5人,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4人,杉木树煤矿6人。

  经查,杉木树煤矿原党委副书记、矿长袁修竹是该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履职不到位,对该矿防治水工作监督检查不力,安全生产责任及防治水制度措施落实不够,未督促查清周边相邻煤矿老空积水威胁情况,未根据该矿实际水文地质情况划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对留设的防隔水煤柱安全状态情况不清,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提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不彻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其矿长职务也被免去。同时,给予杉木树煤矿党委副书记王银彬(主持党委工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杉木树煤矿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杨松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家雷,作为该公司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到位,对本公司防治水工作重视不够,未督促编制公司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安全生产责任及防治水制度、措施的落实督促不到位,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提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川煤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景宏年等5人因督促检查不力、履职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或批评教育、谈话诫勉、书面诫勉。景宏年因涉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2019年12月14日15时26分,四川宜宾珙县的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杉木树煤矿发生透水事故,事故造成5人遇难。12月18日6时左右,经过80多个小时的紧张救援,13名被困人员全部被救出。作为煤矿生产安全的监管单位,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川南分局每月都会对辖区煤矿企业展开例行检查,界面新闻查阅2019年的全部检查记录发现,在透水和瓦斯超限的防范方面,杉木树煤矿都存在重大隐患。检查记录显示,早在2019年2月份,例行检查就发现该煤矿存在透水事故隐患,两个月后,杉木树煤矿又因瓦斯超限被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