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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外院校不得在京组织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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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外院校不得在京组织校考

  北京教育考试院近日发布北京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摘要),北京2021年将不为京外院校提供在京校考考点,京外院校不得在京组织校考。

  报名:文化课+专业课

  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艺术学门类”下设的各专业,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中“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的各专业和“民族文化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

  报考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普通高考和高职单考单招考生都要报名参加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文化课考试报名,即2021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由全市统一安排,各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专业考试报名中,2021年北京市组织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美术统考”),报名由全市统一组织,在高考报名时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由有关招生院校自行(或联合)组织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生院校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确定,并向考生公布。

  招生院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本校招生章程制定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同一高校同一专业(包括下设各招考方向)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

  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设专业方向。对因培养工作需要,确需在招生考试环节加以区分的,有关高校可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不得作为招考方向的情况包括:本科专业目录中已有的专业门类、专业类、专业名称(或变相更名);与本专业选拔和培养无合理相关性的方向;改变本专业所在类别属性的方向,如体育运动项目方向;具有管理类专业属性的方向等。高职(专科)的招考方向原则上以相应专业目录中列举的专业方向为准。

  招生院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本校招生章程制定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同一高校同一专业(包括下设各招考方向)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

  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设专业方向。对因培养工作需要,确需在招生考试环节加以区分的,有关高校可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如舞蹈表演(民族舞方向)。不得作为招考方向的情况包括:本科专业目录中已有的专业门类、专业类、专业名称(或变相更名);与本专业选拔和培养无合理相关性的方向;改变本专业所在类别属性的方向,如体育运动项目方向;具有管理类专业属性的方向等。高职(专科)的招考方向原则上以相应专业目录中列举的专业方向为准。

  专业考试:美术统考、校考两种形式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要参加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

  报考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按《北京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报考高职单考单招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按《北京市2021年试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专业考试分为北京市组织的美术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校考两种形式。北京市美术统考涉及的专业范围,除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及专业(具体名录以教育部发布为准),可在北京市美术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外,其他院校不得组织校考。美术类专业范围内各专业校考与美术统考内容不相关的,是否要求考生美术统考成绩合格,以招生院校要求为准;若招生院校对美术统考成绩不作要求,要向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提交备案函,备案函应包括专业培养目标、校考考试内容等信息。

  2021年北京市美术统考专业(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未涉及的专业,由招生院校组织校考。2021年北京市美术统考已于2020年12月5日完成,12月25日发布成绩,同时公布美术统考本科、专科(高职)、高职单考单招合格分数线。

  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成绩。

  为维护首都安全稳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北京市2021年将不为京外院校提供在京校考考点,京外院校不得在京组织校考。

  招生院校要严格控制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各专业确定的校考合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去年比例,不得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4倍。

  志愿填报:提前批艺术类、提前批普通类不能兼报

  考生要按全市统一规定的本、专科志愿填报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志愿填报。统考考生可选报“本科提前批艺术类”“专科(高职)提前批艺术类”志愿。单考考生可选报“高职单考单招”志愿。未取得相关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无效。

  统考艺术类志愿设置为两个批次,分别为本科提前批艺术类和专科(高职)提前批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艺术类分为A、B两个阶段,依次录取。

  本科提前批艺术类A段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专业)。设置2个顺序志愿,不设置征集志愿。

  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为除本科提前批艺术类A段以外,美术类使用美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以及非美术类使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其中,美术类院校(专业)设置8个平行志愿,非美术类院校(专业)设置2个顺序志愿。

  在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后,如还有院校招生计划没有完成,将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其中,美术类院校(专业)设置5个平行志愿,非美术类院校(专业)设置2个顺序志愿。

  本科提前批艺术类与本科提前批普通类录取同期进行,考生不能兼报,但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志愿。

  专科(高职)提前批艺术类招生院校(专业),美术类院校(专业)使用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设置10个“专业+院校”的平行志愿;非美术类院校(专业)使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设置2个顺序志愿。

  在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后,如还有院校招生计划没有完成,将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其中,美术类院校(专业)设置5个“专业+院校”的平行志愿;非美术类院校(专业)设置2个顺序志愿。

  专科(高职)提前批艺术类与专科(高职)提前批普通类录取同期进行,考生不能兼报,但艺术类考生可兼报专科(高职)普通批志愿。

  高职单考单招采用顺序志愿,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置2个专业(考生既可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也可填报普通类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招生录取:平行志愿、顺序志愿两种方式

  本科提前批艺术类、专科(高职)提前批艺术类录取分别安排在本科普通批、专科(高职)普通批之前进行。高职单考单招艺术类录取安排在高职单考单招批次内进行。

  统考艺术类本科层次录取时,文化课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统考艺术类专科(高职)层次录取采用“统考+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招生模式,文化课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组成。高职单考单招艺术类录取时,公共文化课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组成。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专业)可自主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并要在本校网站公布,录取前报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备案。上述院校的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及其他院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含高职单考单招)的录取,文化课成绩执行北京市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顺序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若院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按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将文化课成绩〔参加专科(高职)录取的考生还包括学校提出的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要求〕及专业成绩均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一次性全部提供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对文化课成绩和美术统考成绩均上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若招生院校对专业成绩及文化课成绩有特殊要求,经招生院校公布后,也作为投档条件。专科(高职)投档时要求考生须符合学校提出的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要求〕,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

  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本科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300×7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50%

  专科(高职)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300×4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50%

  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

  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志愿。当报考同一个志愿综合分相同的考生人数大于计划余额时,本科将依次比较美术类统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三科总成绩,对单项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志愿招生计划,单项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专科(高职)将依次比较美术类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对单项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志愿招生计划,单项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投档后,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专科(高职)提前批艺术类及相应批次征集志愿投档时,先投平行志愿,再投顺序志愿,已被平行志愿投档的考生,不再参与顺序志愿投档。招生院校对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投档的考生同期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