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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昌瀑布发生事件,14岁男孩不幸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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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昌瀑布发生事件,14岁男孩不幸溺亡

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好,大家平时在假期当这种总喜欢带自己的家人一起出门游玩,尤其是一些有孩子的家长,在孩子假期期间会带着这孩子一起享受周末,游山玩水。

但是在外出旅游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的就是安全问题,对于孩子一定要好好看管,避免孩子乱跑发生危险,小孩子对于危险的认知比较低,而且玩心也比较重,自己没有安全意识,一不留神没有看好孩子很可能就会发生危险,最终可能会造成悲剧发生。

所以也在此提醒大家,在外出的时候一定要照看好自己的孩子,避免一些意外的发生,以免让这个假期变成悲剧,一旦发生了悲剧到时候后悔就晚了。

就在最近发生了一起事件,相关媒体报道,在11月19日的时候,有一家三口来到了浙江新昌的一个网红阶梯瀑布去玩耍,本来是出门放松心情开心的游玩,结果却变成了一场悲剧,一位意识不注意,十四岁的儿子落入水中溺水身亡。

事情发生以后,孩子的父母向水库的相关单位索赔,要求对方赔偿一百三十万,经过法院的审理以后,立刻就驳回了这夫妻二人的诉讼,这究竟实在怎么一回事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浙江的新昌阶梯瀑布,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现在已经成为了一处比较火的观赏景点,有很多人在各地赶往这里进行游玩打卡,周先生一家人就驾车来到了这一景点旅游,想要欣赏一下瀑布的风景放松一下心情。

尽管这里已经变成了大家旅游的景点,但是这里并不是已经开发的景点,这里只是当地水库在泄洪的时候产生的比较有观赏性的景观,周先生与自己的家人在水边玩耍的时候,家中14岁的儿子因为自己的鞋子被水冲掉,想要去捡鞋子,结果不小心滑倒,被水流冲到了水比较深的区域溺水死亡。

在发生了这件事情以后,这位周先生就将水库有关的多家相关单位全部都给告上了法庭,周先生想要让对方对自己进行一些赔偿,赔偿的金额也不是个小数字。但是这几家相关单位中,有三家单位不是主要负责这一水库的单位,在这些单位当中,只有管理单位负责水库的责任,但是因为水库不属于景点,也不是一个旅游景点,这里只是水利工程项目,并不是特定的旅游场所,所以并没有责任保证周先生孩子的安全。

水库等相关单没有义务保护周先生孩子的安全,而是周先生身为监护人没有在孩子身边看管孩子,当时出事的时候,周先生距离自己的孩子已经超过了二十米,这已经超出了监护人应该陪在孩子身边的距离,所以周先生的索赔要求被法院给驳回。现在只能愿周先生一家人能够尽早在痛苦当中走出来。通过这件事情,让让我们大家从中吸取教训,在与孩子出门游玩的时候,一定要跟在孩子身边,不能够让孩子自己跑去玩,避免发生危险。对孩子也要进行引导,增强孩子的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