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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访广东海岛法庭:“小岛大法官”坚守30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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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访广东海岛法庭:“小岛大法官”坚守30余年,

硇洲法庭地处广东省湛江市东南部的硇洲岛,至湛江市区海上距离28海里,陆上距离60多公里,是广东省法院系统唯一的没有通陆路的海岛法庭。

2010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大力推广巡回审判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意见》,要求西部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及其他群众诉讼不便地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应当逐步确立以巡回审判为主的工作机制。2010年7月,硇洲法庭划归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管辖,并挂牌设立硇洲岛旅游巡回法庭。

陈道准是硇洲法庭唯一的法官,自21岁来到岛上,至今为民奔跑33万公里,相当于绕岛近1万圈。“国徽代表了法律的尊严,办案的公正,一份为人民服务的责任。”为此,陈道准每次到场调解、审判都不会忘记带上一枚国徽。

巡回审判时带上国徽,无论从北到南,还是从山林到海上,已成为多地基层法官真实的工作场景。约一个月前,在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南都记者目睹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的张祖祥法官在零下十几度的天气里,背上国徽,踏雪进山调解。

12月20日,在中国大陆的南端,硇洲法庭的陈道准法官又一次带上国徽,到渔船上审判。

“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岛”

驱车从湛江市区出发,跨过东海岛大桥,行驶约一个半小时,再从东南码头坐约半小时轮渡,才能到达设立于硇洲岛上的硇洲法庭。这是法官陈道准从家里到法庭的路线,这条路线他已经走了三十余年。

工作日期间,陈道准住在硇洲法庭提供的休息宿舍里。12月20日8时,陈道准到达硇洲法庭和法官助理吴声远、书记员窦文伟碰面,商量当天到渔船上审判的事情。

面积约56平方公里的硇洲岛多年来被大大小小的渔船包围着。长期居住在渔船上的渔民白天或忙于出海捕鱼或需要看护船只上的财产,上岸办事很不方便。“他们一个电话说没空上来,我们就过来”。陈道准表示,为便利渔民,更多的时候都是法官主动上门办事。

“渔民早出晚归,我们上班他们出海。”在捕鱼期,渔民几乎都会远行出海。因此,为了使案件不延期,硇洲法庭的法院人员有时候会等到晚上渔船归来,打着手电筒,到渔民的海上集居地寻找当事人。

“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岛”。这是陈道准和硇洲法庭其他司法人员达成的共识。

出发前,陈道准不忘带上一枚国徽。在陈道准看来,“国徽代表了法律的尊严,办案的公正,一份为人民服务的责任。”

背上国徽,陈道准等人将前往渔船上审理一起借贷纠纷。

渔船上挂起国徽

出发当天,天色灰蒙蒙的,乌云挡住了阳光。

“今天吹的是3级风”。陈道准判断,当天的天气还是适宜出海的。因为变化无常的大海,海岛法官的工作暗藏危险。陈道准向南都记者回忆,曾有一次他到渔民船中办案后,返程途中天色突变,海上起风,小艇变得异常颠簸,“海上的天气是无常的”。

陈道准等人坐上小艇,约十几分钟,一行人来到了被告的渔船上。陈道准指着远处的渔船说:“有时候去大船停得比较远的渔民家中,要开上半个多小时。”

小艇靠近渔船旁,陈道准第一个翻越护栏上船,然后小心翼翼地接住书记员递过来的国徽。随后,陈道准等人准备将国徽挂在渔船上方的木架子上。陈道准等人仰起头扶着国徽,认真细致地调整了约两分钟,将国徽端正地高挂起来。

拉起印有“湛江开发区法院巡回法庭”的横幅,用装鱼的泡沫箱和木板支起三张小桌子,渔船上便搭建起一个简易而不失庄严的巡回法庭。

巡回法庭布置完,原告邓大爷和被告豆大爷也一起出现了。

 邓大爷和豆大爷是相识十多年的好友。豆大爷是当地土生土长的渔民,已经63岁了。以前,豆大爷到陆上的时候,常找同村比自己大几岁的邓大爷帮忙,一来二往,两人成了朋友。

2018年的3月15日,豆大爷因为十分需要钱购买捕鱼网具,便向邓大爷借了16000元,并立下借据,约定借款月息为1.5%,在6个月内还清借款本息。

6个月后,还款日到了,但邓大爷没能等到还款。邓大爷多次催促豆大爷还钱,但是豆大爷表示经济困难,无法还款。

无奈之下,12月6日,邓大爷起诉了十几年的好友。

在摇晃的渔船上,伴着海风,巡回法庭正式开庭。庭审中,被告豆大爷承认了借款的事实,但是由于经济比较困难,希望原告邓大爷能够减免利息,延迟还款。邓大爷拒绝了这个请求,他指出豆大爷已经以经济困难为由一拖再拖了,所以才闹上法庭的,还是要求豆大爷立即还清借款本息。

庭审中,双方几次情绪都较为激动,一方急着拿回借款而指责对方不守信用,另一方因无力还款而认为对方不近人情。对此,陈道准多次好言相劝,令双方能够冷静下来。

在双方情绪稳定后,陈道准提出调解方案:被告先偿还6000元,剩余的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于2020年2月20日前还清。

原告和被告同意了这一调解方案,双方达成共识。庭审结束后,两位当事人握手言和,在一旁的陈道准看到后,露出了笑容。

用脚和自行车将法律送进海

渔船上的审判结束后,已临近中午。

陈道准等人回到岸上后,还顾不上吃午饭,又匆匆骑上摩托车离开了。陈道准和书记员要到另一片渔民的集中区给当事人送达文书。

摩托车驶过,扬起了地上的尘土。在硇洲岛上,脚下、车下经过的地方仍不少是裸露的土地和崎岖不平的山路。

“以前的路都是泥土路,很多时候都要走路。”陈道准向南都记者回忆,十几年前硇洲岛上的道路环境更恶劣,不少地方是生长着杂乱荒草的羊肠小道,连自行车都无法穿行,硇洲法庭的法官们只能步行到当事人家中。

在夏天,如果一天里要到岛上不同的地方审判,陈道准骑着自行车从岛上这边到另一边,一天下来衬衫里全是汗水,混合着扬起的灰尘和沙石。“有时候上午出去下乡,晚上才能回来。”陈道准回忆。后来岛上道路条件改善,加上摩托车和小车的出现,让硇洲法庭的工作人员减轻了一些劳累。

摩托车的轰鸣声在岸边消失,陈道准从车上抱着文书下来。他和一位渔民打了招呼,这位渔民会送陈道准和书记员到另一位当事人的渔船上。

和前往审判时搭乘的小艇不同,这是一艘十分狭窄而简易的木舟。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这艘小木舟晃晃悠悠,但陈道准娴熟地跳了上去,并稳稳地站住。

这一位当事人的渔船离岸边不是很远,约5、6分钟,陈道准就到了渔船旁。当事人探身出来,陈道准亲自将文书送到他手上。

这样的送达场景几乎贯穿在陈道准三十余年的工作历程中。由于多数渔民没有电脑等网络设备,手机的使用也是停留在打电话、收发短信等基本功能上,电子送达短时间内难以普及,需要依赖人工送达。

有时候给居民送达文书,陈道准也会顺便普及法律。岛上的农民和渔民大多数文化水平低,对于法律条例等不甚了解,多数居民还会认为上法庭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因此,普法成了硇洲法庭另一项的重要工作。

“希望让居民能够了解法律,尊重法律,依法办事。”在普法内容上,陈道准也是根据当地居民的需要,重点普及渔业、土地、借贷、交通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小岛大法官”

12月20日是周五,周末即将到来,陈道准或将回到湛江市区的家中,看望家人。

“案件多的时候,一个月可能才回去几次。”工作繁忙的时候,陈道准到市区开完工作会议,也是“过家门而不入”,赶回硇洲法庭继续工作。

除了工作,陈道准能不能回家还要看老天的脸色。进入冬季,往返硇洲岛和湛江市区的轮渡从早上7点营运至傍晚18点,一天共有11趟。不过,如果潮水过高或者过低,轮渡都无法正常开出码头。遇上台风天,轮渡停运,陈道准只能遥望码头的另一边。 

“我儿子小的时候,总是问‘爸爸,你什么时候才回来看我呀?’,他说别人的爸爸都来学校等他们,就是没看见我,我心里非常难过。”回忆起因工作而缺失陪伴儿子的时光,陈道准望着海水,眼眶红红的。如今,陈道准的儿子在外读书。儿子回来的时候,还是会问他“怎么半夜也有当事人给你打电话”?

1988年,硇洲法庭还只是设立在一个租赁的平房里,21岁的陈道准被分配到了硇洲法庭,从此便与硇洲岛的居民结成三十余年的缘分。

硇洲岛的居民法律意识较淡薄,岛上的律师数量也少。因此,岛上的居民打电话给法院,陈道准每次都会耐心地提供法律解释。

陈道准没想过离开硇洲法庭。“在岛上工作那么多年,他们对我都很信任,大事小事都来法庭找我。”陈道准到村子里办事,由于村民对陈道准很信赖,还会主动带他到当事人家里。

在岛上工作30余年,陈道准的足迹已经踏遍硇洲岛的田间地头、大船小舟,肤色也被晒成了古铜色,脸上留下了海风刻下的痕迹。“国徽在哪,巡回法庭便开在哪”,他被岛上居民亲切地称为“小岛大法官”。此外,法官助理吴声远、书记员窦文伟也都在岛上提供司法服务20余年。

陈道准带领硇洲法庭唯一的审判单元,常年负责调解、审理岛上涉8个村委会、134个自然村,五六万居民各类纠纷。近五年来,硇洲法庭年均收结案约为250件,全年结案率都达到100%,连续五年呈现无错案、无重审、无再审、无申诉、无上访、无超审限、无抗诉、无民转刑的“八无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