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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铁岭市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金待遇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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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铁岭市企业退休(职)人员养老金待遇继

7月底,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发放到企业退休(职)人员手中,包括今年前6个月的补发待遇和调整后7月份的新待遇。

 

 

今年,全市约27.25万企业退休(职)人员将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上涨125元左右,平均养老金将达到2316元。

此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对象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企业退休老工人)。调整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

具体调整办法和标准为:

定额调整: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0元;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5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8年12月31日前退休(职)人员和“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55元;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挂钩调整: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19年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8%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