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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一家超市收银员监守自盗,3个月“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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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区一家超市收银员监守自盗,3个月“顺”走

“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助,不然我的损失就大了。”12月10日下午,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太湖路派出所民警收到了一份特殊的冬日“礼物”——两面写有“热情服务,廉明高效”“忠于职守,一心为民”的鲜红锦旗。

超市老板给民警送来锦旗

送锦旗的朱先生是宿城区一家超市的老板,约一个月前,他来到太湖路派出所报警称,他超市中有一名收银员采取挂单删除不入账的方式,盗走店内的钱。

朱先生介绍说,他的超市里有三四名收银员,每天的营业额都差不多,但每次李某当班的时候,那天的营业额就会少一些。他起初并没有太在意,直到有一天发现李某当班的营业额比其他人少太多才起了疑心,遂调取了超市管理后台系统,通过系统发现李某当班时频繁使用过“取消付款”的权限,随后他又调取了李某工作期间的监控视频,发现李某面前的钱箱总处于打开状态,而她在收钱的时候,总是不断地数钱,但数完之后并没有把钱放回钱箱,这才发现李某的监守自盗的行为。

监控截图

朱先生说,现在前来超市购物的顾客,有的人会用电子支付,有的人会用现金结账,但当商品过机之后,收银员有“取消付款”的权利。“取消付款”后,货品就不会进入超市系统,那收取的钱就可以进入自己的口袋,李某恰是利用了这点。

太湖路派出所副所长沈亮接到报警后,迅速将嫌疑人李某带回所内并进行询问。据李某交代,自己侵占的收银款就这3000多元,拒不承认还有其他侵占。

办案民警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采取“视频监控+固定证据”的方式对超市监控进行轮流查看,最终核算出涉案金额4万余元。在确凿的证据下,李某如实交待她自8月份工作以来,在3个月的时间里曾多次利用工作之便,侵占收银款4万余元。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