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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最严垃圾分类实施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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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最严垃圾分类实施四个月

 自2019年7月1日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至今已有四个多月。截至10月31日,全市共出动城管执法人员14.3万人次,开展执法检查5.9万次,依法查处生活垃圾分类案件3401起(其中,单位3151起、个人250起),罚款约164万元。

  11月25日,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彭燕玲做客 “中国上海”在线访谈与网民交流城管执法工作,透露了上述数据。

  情节严重违法信息纳入公共信用平台

  彭燕玲介绍,今年以来,上海城管执法系统,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为契机,广泛动员,持续有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根据《条例》,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制定了城管执法的权责清单,研究制定了《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查处规定》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和流程规范,细化处罚裁量基准,切实提升生活垃圾治理法治化水平。

  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聚焦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按照“先单位后个人、先党政机关、后一般单位、居住小区的”顺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集中教育引导、查处了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在全市形成垃圾分类执法高压态势。

  除了对依法查处生活垃圾分类案件进行处罚外,上海还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者实施信息惩戒,将其信息依法纳入公共信用平台。《条例》施行以来,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共向市征信平台推送生活垃圾分类违法信息226条(其中,涉及法人的信用信息171条,自然人信用信息55条)。

  现阶段垃圾分类仍存三大问题

  从上海目前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看,还存在哪些问题?

  彭燕玲对此表示,从前期的城管执法检查数据来看,现阶段垃圾分类主要存在几个问题:

  第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存在“差距”。总体上,居住小区优于单位垃圾分类效果。具体来讲,在各小区层面,也存在不平衡现象,部分小区分类投放设施还未到位,误时投放点周围垃圾乱堆放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小区主要还是依靠保洁员二次分拣。

  在单位层面,生活垃圾分类水平也有悬殊,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较好,医院、高校、集贸市场、大型商场、火车站等行业的公共区域的垃圾分类效果不容乐观。另外,在收运环节,生活垃圾收运车辆跑冒滴漏和混装混运等情况还时有发生。

  第二,居民生活习惯需进一步培养。不少居民小区仍依赖志愿者的监督,部分居民未真正养成分类习惯,对于上班族、租赁户、外来人员、家政服务人员等群体的行为需作进一步引导,宣传动员缺乏有效方法。一些小区的“定时定点”没有充分考虑居民的生活作息时间,导致乱扔垃圾现象时有发生。

  第三,部分物业企业未有效履行法定义务。有的物业企业因生活垃圾分类增加的成本难以平衡,参与积极性不高,有的物业企业还游离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之外,法定职责没能贯彻落实好,个别物业企业甚至趁撤桶并点之机裁减保洁人员降低运营成本,造成小区保洁水平下降。

  健全执法长效机制加大执法力度

  “现阶段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应当看到,生活垃圾分类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彭燕玲说,下一步,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把这件事情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