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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增设独立的虐待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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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增设独立的虐待儿童罪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扬州市政协副主席、苏北人民医院医疗集团理事长王静成(资料图)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扬州市政协副主席、苏北人民医院医疗集团理事长王静成(资料图)

  正义网5月26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李春薇)“近年来,虐待儿童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到儿童身心健康,对儿童成长有很大负面影响。”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扬州市政协副主席、苏北人民医院医疗集团理事长王静成在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虐待未成年人已入刑,但相关案件仍时有发生。”王静成代表告诉记者,很多虐待儿童行为不止发生在幼儿园,还可能发生在家庭或者其他隐秘场所,很难保证对孩子安全进行24小时无死角全覆盖监控。

  在王静成代表看来,在刑法中单独设立“虐待儿童罪”,明确虐待儿童的入罪标准,对于震慑打击虐待儿童行为、保护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建议增设独立的虐待儿童罪,通过立法明确‘虐童’的法律界定。”王静成代表认为,对于“虐童”行为的定义,除了物理上的侵害行为,还应包括精神上的虐待,包括隔离、疏忽等。“这也是完善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的要求。”

  “完善撤销监护权立法,建立虐童罪犯黑名单。”王静成代表建议,由检察机关作为提起撤销监护权之诉的法定机关,由国家主动撤销不适宜的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适格监护人。同时,还要建立虐童犯罪黑名单,禁止罪犯从事与儿童密切接触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