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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村民因砂石厂污染维权被判三年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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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村民因砂石厂污染维权被判三年缓刑

独坡村位于贵州黔南州罗甸县平岩乡西南部,距乡政府所在地14公里,森林覆盖率高,当地村民以传统种植业为生。2012年,杨某涛以时萧砂石厂(位于独坡村)名义与独坡村村委会签订《荒山租赁协议》,约定租赁独坡村山顶坳荒山作为其采石用地,并在随后几年陆续取得采矿许可和开采方案设计同意批复。

期间,时萧砂石厂开始生产。独坡村多位村民随后发现了不对劲之处:砂石厂在生产期间,爆破不规范,打砂疑似没有采取任何防尘措施打,产生了大量粉尘污染,给村民房屋造成了严重炮损,庄稼也收不上来。“一旦砂石厂开始放炮打砂,附近的村民连门都不敢开。”有几户人家的房子已经因为砂石厂的炮损开裂,下雨时,雨水会顺着裂缝流下,村民只能拿盆接。

▲独坡村村民们表示,砂石厂生产时散发大量扬尘

2017年12月26日,罗甸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对时萧砂石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砂石厂正在作业,附近800米内有50户左右居民住户,现场散发大量扬尘,附近树木及草丛上有一层灰白色尘灰,公路旁居民房屋前后有大量灰尘。隔日,罗甸县环境保护局作出罗环责改字

2017

95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砂石厂立即停止生产,直至通过环保部门查验合格。

就该砂石厂污染环境、炮损等问题,2018年1月份及之后,独坡村村民联名向罗甸县环保局、罗甸县国土局、罗甸县信访局等部门反映。同年1月19日,罗甸县环保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砂石厂立即停止生产并罚款5万元。

几个月后,杨某涛先后聘请第三方机构到厂监测,以恢复生产。“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几十名村民就自发前往砂石厂堵工并报警。”当地一名村民向红星新闻记者回忆,堵工维权长达一年,后杨某涛将砂石厂转让。

2020年2月16日,严某军在内的4名村民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罗甸县公安局刑拘,经法院批准同年3月24日被逮捕,羁押于罗甸县看守所。2020年5月24日,罗甸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后又补充指控被告严某军等人同时还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检方指控,严某军在内的多名独坡村村民在砂石厂监测以恢复生产时,以检测机构是假的为由进行阻拦,导致监测不能进行。检方还指控,在近一年时期(2017年底至2018年底,包括被相关部门责令停产整治期间)内,村民只要发现砂石厂开机生产,严某军便亲自牵头组织或安排其他村民,组织附近两个寨子数十名村民现场阻止砂石厂开机生产。此外,检方还指控严某军以堵工需要费用为由,组织当地村民每户上交三次钱,共8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