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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博信股份未及时披露关联方财务资助 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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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博信股份未及时披露关联方财务资助 董事长

  具体内容如下:新浪财经讯2月18日,江苏证监局披露对罗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股份)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博信股份间接控股股东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诚)之关联方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恒创)于2018年12月中旬代下游客户天津市天顺久恒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860万元,2018年12月底代上游供应商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退货款2,020万元,2018年12月底至2019年2月底代下游客户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共计6,000万元。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财务资助,博信股份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并披露。2019年4月28日博信股份才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并于4月30日披露。

  罗静作为广东中诚和博信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博信股份时任董事长,未及时告知博信股份厦门恒创为广东中诚关联方,导致博信股份未能及时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并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按照《信披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其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

本文文章转载自新浪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