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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境外发债主体被颁“清盘令” 公司回应:“将继续和债权人沟通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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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境外发债主体被颁“清盘令” 公司回应:“将继续和债权人沟通协商”

近日,A股上市公司阳光城(1.8300.000.00%)(SZ000671,股价1.82元,市值75.35亿元)旗下境外主体阳光城嘉世国际有限公司被香港法院颁布清盘令,为大型中资房企近年来在香港首例。

  10月27日午间,阳光城相关负责人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事件没有新进展,上述债券本息尚未还清,公司将继续和债权人沟通协商。

  据公开信息,针对嘉世国际的清盘令在10月17日颁布。

  嘉世国际是阳光城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也是其唯一境外发债主体。据阳光城7月27日披露的公告,嘉世国际接到香港高等法院通知,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就嘉世国际未偿还其债券本息853.74万美元向香港高等法院正式提交关于嘉世国际的清盘呈请,嘉世国际极力反对清盘呈请,并组织了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应对。

  彼时,阳光城方面表示,截至2021年底,嘉世国际的净资产、净利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净利润绝对值10%,事项预计对公司总体经营影响有限。嘉世国际若被香港高等法院发出清盘指令,如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嘉世国际,嘉世国际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房企被提起清盘呈请的案例并非首次。近两年,恒大、融创、新力、花样年和大发等多家房企的境外主体均被境外债权人呈请清盘,不过形成实质性进展的不多,也没有进入法院审批和执行阶段。嘉世国际被颁布清盘令,属于内地房企近年来在香港的首例。

  阳光城2022年三季度经营报告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93亿元,同比下降16.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71亿元,同比下降358.12%。前三季度,阳光城累计实现营业收入约187.49亿元,同比下降54.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59.37亿元,同比下降303.81%。截至报告期末,阳光城总资产3314.72亿元。

  今年以来,面对内外部压力,阳光城积极自救,尽最大努力化解风险。自去年三季度以来,阳光城已暂缓拿地步伐。同时,有序撤出部分城市,将原15个区域公司合并调整为12个区域公司,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达到城市深耕、业务良性循环、公司稳定发展的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