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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是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最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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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是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最后一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6月30日电(记者 李金磊)6月30日,是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最后一天。没有申请退税的,要抓紧了,否则不领就打水漂了。没有办理补税的,也要抓紧了,否则将面临罚款和滞纳金,还会影响个人信用。

个税年度汇算最后一天

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是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6月30日是办理年度汇算的最后一天了。

所谓个税年度汇算,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然后多退少补。也就是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税。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税退税不领就打水漂了

谁能退税呢?只要你因为平时扣除不足或未申报扣除等原因导致多预缴了税款,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纳税人都可以申请退税。

比如,你2019年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某个月收入比较高,预缴了个税,是可以退税的。

举个例子:小明1月领取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预缴个税90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资4000元,无须预缴个税。全年看,因纳税人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无须缴税,因此预缴的90元税款可以申请退还。

再比如,如果你2019年没申报享受新增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申报后也可能退税。

举个例子,老王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有两个上小学的孩子,按规定可以每月享受2000元(全年24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但因其在预缴环节未填报,使得计算个税时未减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全年预缴个税1080元。其在年度汇算时填报了相关信息后可补充扣除24000元,扣除后全年应纳个税360元,按规定其可以申请退税720元。

如果你可以退税,但没有申报的话,这笔钱就要打水漂了。当然,需要说明的是,退税可以放弃,无需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