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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内购回归福利初心,劳资双方皆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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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内购回归福利初心,劳资双方皆受益

企业福利、员工特价、摊派业绩、明令购买……各种内购五花八门。近日,某车企员工在社交平台发文称,企业内部几乎80%的员工都被明示或暗示过,想要保住工作和升职,必须购买自己企业生产的汽车。作为技术岗的他不仅自己购买了两辆,还推荐亲戚朋友购买,最终仍被裁员。(12月14日《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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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购是为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而推出的福利政策,此举既可以增加企业的销售额和知名度,也可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不失为双赢之举。
然而,当企业将内购作为员工考核的一部分,或者强制要求员工购买时,就变成了一种变相的强制消费。这意味着,尽管购买权在员工手中,但迫于公司规定、绩效压力,他们也不得不自掏腰包,甚至推荐亲戚朋友购买。如此不仅增加了员工的经济和精神负担,也会让他们对企业产生反感,影响工作效率,进而演变成公司利益受损。
再者,从法律上讲,不管是明确要求,还是变相强迫,要求员工购买企业产品或者服务,违反了《民法典》所规定的自愿原则;如果员工拒绝购买,企业就对员工进行调岗、降薪,甚至解雇处理,更是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对此,员工有权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事实上,一旦企业内购与自身利益挂钩,部分员工就会动歪心思——低价购买,高价转卖。如此一来,不仅完成了绩效考核,也能从中赚取一些利益。只不过,很多公司对于员工内购商品的使用、转售,有着明确的限制和规定——若员工违反相关规定,将内购商品转卖,可能面临相应处罚,甚至失去工作。
此外,由于内购一般只针对企业内部员工,许多消费者也想享受低价优惠,于是便出现一些冒充内部员工的诈骗分子,以超低价吸引消费者购买。可问题是,这些内购产品或是临期、过期产品,或是仿冒产品,而一旦消费者拿到产品,发现质量问题,想寻求解决办法时,他们便“凭空消失”了。这也提醒,消费者应保持警惕,不要轻信陌生人所谓的内购优惠,免得因小失大。
一场内购会能否起到正向作用,取决于企业的做法。若是本着给予员工福利或满足员工需求,在此基础上,实现其他盈利目标,一般是利大于弊;可要是过度追求自身利益,忽视员工的真实感受,就可能弊大于利。可见,让企业内购回归福利初心,于企业本身和员工而言,都是乐见其成的。
总之,理应明白的是,员工不仅仅是企业的雇佣者,更是企业的合作伙伴,二者应当构建一种“双向忠诚”关系。企业内购更应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企业要明确内购政策,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员工也要理性看待内购行为,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购买,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让企业与员工皆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