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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信通:5月20日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证监会调查尚未有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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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信通:5月20日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证监会调查尚未有结

5月18日发布公告,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5月19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1年5月20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20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由“*ST信通”变更为“ST信通”,股票代码仍为“600289”;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2017年12月6日,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黑调查字[2017]26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2018年1月9日、2月10日、3月8日、4月17日、5月19日、8月22日、9月22日、10月23日、11月30日、2019年1月22日、2月28日、3月23日、4月19日、5月28日、6月29日、8月2日、8月29日、9月25日、10月29日、11月26日、12月27日,2020年1月18日、2月19日、3月31日、4月28日、5月28日、6月30日、7月30日、8月29日、9月29日、11月5日、11月28日、2021年1月30日、2月26日和3月31日披露了相关信息。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正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上市公司及其中介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如最终该股票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则股民可直接向上市公司提出投资损失索赔,这与股民的 “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自担炒股风险的普通认知存有差异,我们已经代理多只股票的股民获得了胜诉判决。根据*ST信通(SH 600289)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专业代理股民维权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俞强律师认为,凡在2017年12月8日之前买入亿阳信通(*ST信通,600289)股票,并且在2017年12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可通过小程序搜索“俞强律师”预登记索赔报名。已经有多名投资者向我们进行了索赔的法律咨询。股民索赔具体法律依据为:《证券法》第八十五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是2000年7月在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高科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289。是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认定的“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是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首批认定的103家创新型重点企业之一。 亿阳信通通过与北京邮电大学的产学研全面合作,联合国际知名公司,实现了在人才、技术、市场、研发、资金等方强强联手,使公司保持强劲的创新发展动力。目前亿阳信通全球共有员工2800余多人,在国内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及本地技术服务体系,在美国、德国、中亚、中东等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