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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2人入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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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2人入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12月11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布第六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我市共有19人入选,人数在广西排名前列。

我市此次入选的非遗传承人来自宜州、罗城、南丹、天峨、东兰、巴马、凤山等县(区),项目包括刘三姐歌谣、彩调、剪纸技艺、煤砂罐制作技艺、民族服饰制作技艺、酿酒技艺、咧嘿歌、筒噔艺术、八仙、乌洋神戏、蚂拐节、铜鼓习俗、补粮习俗、卜伙的故事、度戒、鼎罐铸造技艺等。

据悉,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第六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经各地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共确定非遗传承人188人。

近年来,我市加强非遗保护和传承,积极探索非遗整体性保护、活态性传承和生产性保护的有效途径和办法。2011年,文化部批准同意设立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实验区,成为广西唯一一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我市制定的第一批地方性法规《河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同时,我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建立了一批非遗展示中心、传承基地,全市非遗条目总量超过8000个,推动了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