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江南文明网 > 文化 >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人大设立教席

条评论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人大设立教席

文中所述教席项目是迄今为止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我国设立的第二个法学类教席。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云霞教授资料图(来源:“人大阳光招生”微信公众号)

近日,由人大法学院牵头申报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遗产法教席”(UNESCO Chair in Cultural Heritage Law)项目获批。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决定,在中国人民大学设立“文化遗产法教席”,教席主持人由法学院王云霞教授担任。

人物简介

王云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文化遗产法研究所所长。主要研究领域为外国法制史、比较法、文化遗产法。

所著《东方法律改革比较研究》获第一届全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一等奖(2008);《印度社会的法律改革》获司法部法学教材与优秀法学科研成果三等奖(2003)。

在国内外重要期刊发表《论文化遗产权》《从纳粹掠夺艺术品的返还看日掠文物返还可行性》等论文50余篇;出版《外国法制史》《文化遗产法教程》等专著和教材10余部;主持多项国家文物局委托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文化遗产保护是促进文化多样性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全社会日益关切的重要问题。法学院自2007年起设立文化遗法研究所,在中国最早开展系统的文化遗产法课程教学以及硕士、博士培养,促进师生积极参与文化遗产法制实践、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

扎实的学科建设和开放的国际化视野,使法学院文化遗产法学科成为国内文化遗产法领域的前沿力量,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我校(即中国人民大学,下同——编者注)设立“文化遗产法教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文化遗产法教席”旨在促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遗产国际公约在中国的切实实施,促进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法治化,提升有关法律制度的标准化及其实施效果,并围绕上述宗旨展开一系列科研、教学、学术交流和公众培训活动。

教席项目将通过国内外知名文化遗产法专家学者通力合作,开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遗产国际公约实施机制及其效果比较研究,为法学及其他相关专业的学生提供文化遗产法律与政策等专门课程和专题讲座,还将与有关机构合作,开展一系列针对遗产管理者和社区的文化遗产法制政策教育培训,促进全社会遗产保护意识的提高。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席项目启动于1992年,旨在推动全球高校及研究机构之间在一定学科领域的知识共享、信息交流、资源整合与协同合作,通过与教科文组织联手,力求解决当前社会发展面临的一些重要问题,从而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目标。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教席设立单位在相关领域建立紧密协作伙伴关系,并通过教席运作机制,来共同推进相关领域全球范围内的交流与协作。

“文化遗产法教席”是迄今为止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我国设立的第二个法学类教席。

2001年,由法学院郭寿康教授主持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版权与邻接权教席”在我校设立,这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中国设立的首个法学类教席。2011年至今,法学院李琛教授接替郭寿康教授,继续担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版权与邻接权教席”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