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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本溪市交通运输局、本溪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发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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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本溪市交通运输局、本溪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发布通告

8月23日,辽宁本溪市交通运输局、本溪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发布通告:为做好本溪市区域核酸检测静态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实施交通管制,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市区社会车辆禁止通行,公共交通全部临时停运,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2022年8月24日早6时—午12时期间,除保障城市运行的交通外,市区(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高新区)范围内所有客运站、客运班线、公交车暂停运行,所有社会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参加区域核酸检测和应急保障工作的车辆须持统一核发的《通行证》方可上路行驶。

二、当天来(返)溪车辆及人员,要在入溪通道疫情防控服务点接受查验后,就地参加核酸检测,前往目的地途中不得擅自更改行车路线。各企业除应急保障保供物资车辆持《通行证》通行外,其他车辆人员非必要不出行。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做出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