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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过马路追逐嬉闹,被电动车撞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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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过马路追逐嬉闹,被电动车撞个正着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季雨)在南京江宁,三名学生在马路上追逐嬉戏时,被路过疏忽观察的电动车主撞个正着。事故导致电动车主右腿骨折,所幸学生并无大碍。最终,交警认定电动车主负主责,学生负次责。


近日,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交警大队谷里中队接到市民报警,在谷里街道振容路与聚缘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自行车与学生发生碰擦,中队接到警情后迅速安排民警前往现场处理。

根据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郑女士陈述,当时她驾驶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看见几名学生一起沿路边走路,其中一名学生突然向左跑。虽然郑女士紧急刹车,但还是与学生碰撞在一起摔倒在地。经现场 120 医护人员查看救治,郑女士右脚骨折,学生身体无受伤情况。

接着,民警从几名学生口中了解到,他们是附近跆拳道馆的学生,下课后相约一起回家,站在路口准备过马路时,其中 11 岁的杨某被郑女士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从后面撞上。

民警通过调取路口公共视频还原事发经过。当时,一名学生骑着自行车在前面,还玩起了双手脱把技巧,另外两名学生跟在后面跑。在经过路口时,一边追逐嬉戏一边过马路,而郑女士在驾驶过程中转头向左观望,看见几名小孩时已经避让不及,发生碰撞。

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节设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每小时。经交通技术鉴定,郑女士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路口时行驶速度为 18KM/H,且郑女士在经过路口时疏忽观察,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学生杨某与同学在马路上追逐嬉闹,为按规定通过人行横道,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