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江南文明网 > 新闻 >

未来五年,内陆核电项目获准开工的可能性依然渺茫

条评论

未来五年,内陆核电项目获准开工的可能性依然渺茫

新华社3月13日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具体到核电领域,相较于上一份五年规划,“十四五”规划中的多处表述出现了不小的变化。其中,“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的“积极开展内陆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在“十四五”规划中未再出现。

在“第十一章 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下的第三节“构建现代能源体系”中,“十四五”规划定调:“安全稳妥推动沿海核电建设”。“现代能源体系建设工程”专栏对未来五年核电发展的技术选型、核燃料循环等进一步指明方向:建设华龙一号、国和一号、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积极有序推动沿海三代核电建设。推动模块式小型堆、60万千瓦级商用高温气冷堆、海上浮动式核动力平台等先进堆型示范。建设核电站中低放废物处置场,建设乏燃料后处理厂。开展山东海阳等核能综合利用示范。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7000万千瓦。

“十三五”规划中与核电相关的阐述则是:以沿海核电带为重点,安全建设自主核电示范工程和项目。该规划的能源发展重大工程专栏提到:建成三门、海阳AP1000项目。建设福建福清、广西防城港“华龙一号”示范工程。开工建设山东荣成CAP1400示范工程。开工建设一批沿海新的核电项目,加快建设田湾核电三期工程。积极开展内陆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加快论证并推动大型商用后处理厂建设。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加强核燃料保障体系建设。

上述变动意味着,内陆核电项目将继续被搁置,在“十四五”期间仍“破冰”无望。

内陆地区已经开展核电站前期工作的厂址包括湖南桃花江、湖北咸宁、江西彭泽等。2008年2月,国家发改委根据国务院核电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下发了同意湖南桃花江、湖北大畈和江西彭泽三个内陆核电项目开展前期准备工作的文件。但2011年日本福岛核事故令上述三地核电项目的前期工作戛然而止。一年后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要求,“十二五”期间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自此,内陆核电进入蛰伏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