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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井盖绊倒摔伤,女子想要找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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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井盖绊倒摔伤,女子想要找人赔偿

有句老话是这么说的,在哪里摔倒就在哪里爬起来,意思是让人学会教训,不要在同一个地方犯错,同理在路上走路也是一样,要多加注意脚下的路程,别眼睛到处乱瞄,万一路上有什么东西,一不小心就得被绊倒了。

如果是在商场之类的倒也简单,直接找商场方面要赔偿就行了,如果是在人行道之类的地方,那责任该谁来承担,那可就有点困难了,在贵阳就有位女子在人行道经过井盖时被绊倒摔伤,她想要找人赔偿,却没有单位出面处理,我们一起来看看。

事情要从3月1号上午说起,当天贵阳的王女士是开车到友邻路,下车后是准备走斑马线到对面去,旁边正好是个楼盘在建设,虽然前方是有提醒注意看路的警示牌,但是从王女士的视角来看,牌子是背对着她的,自然也就没有看到警示牌了。

她本人也是眼睛乱瞄没看路,走了没几步经过井盖时就被绊倒了,回头看了一下绊倒她的是块小铁片,这回绊倒的伤势也不轻,门牙就磕断了半颗,下巴的伤痕还没有消除,王女士也找了相关单位要赔偿,但是各个都说这地方不归他们来

上图就是她绊倒的地方,脚边就是绊倒她的铁片,正好是横在井盖的边上,王女士是这么看的,既然是井盖上的铁皮绊倒了她,那井盖的相关责任单位就要赔偿,不过当时是有个人来处理,但是没有给出结果,后面又有打电话询问,依然还是没有结果。

在3月11号王女士找来媒体曝光时,她还是没能找到相关的责任单位,对此记者也去找了街道方面,街道说是人行道产权还没有转移,应该是在边上开发商的手里,而开发商是回复会去了解下情况,后续会再给记者回复,截止采访结束还是没有回复。

面对这情况王女士也表示很寒心,哪怕是不想给她赔偿,至少也要打电话慰问一下,看看她身体有没有康复,目前王女士还在寻求维权的手段。

小结

从现场的情况看来,要说相关的责任单位要赔偿,这也是有点道理的,毕竟是井盖上的铁皮漏了,但是说责任单位不赔偿,那好像也有点道理,虽然王女士是没有看到,但是提示牌是树立了,估计左右两边都有,而王女士是从中间下车就没看到。

不过外面走路要注意看路,这也是一个常识了,我认为是没有必要提醒的,而且那么大一根铁条,但凡稍微看点路就不会被绊倒,要是换成井盖上没有盖受伤的,这样找责任单位索赔倒也比较合理,毕竟要求责任单位时刻检查,那也不是很现实。

大家对此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