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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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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相关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首次发布《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并发布保护长江流域水生态安全典型案例,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相关工作,保护长江流域水生态安全。

  最高法要求依法惩处非法捕捞行为,聚焦重点水域和时段,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犯罪活动,依法严惩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方法,或者使用绝户网等灭绝式工具非法捕捞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的行为,对非法捕捞行为人严格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注重发挥罚金刑的惩罚与补偿作用,坚决遏制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活动。

  此外,最高法要求重点打击黑色利益链条,依法惩治收购、加工、销售、运输、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尤其针对职业化、团伙化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网络,加强与检察机关,以及公安机关、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联动,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彻底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餐饮等地下产业链条。

  最高法要求,坚持修复性环境司法理念,立足长江流域不同环境要素的修复需求,积极探索适用增殖放流、劳务代偿、替代履行等生态修复方式,将生态环境修复义务履行情况作为量刑情节,对积极主动修复生态环境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或者宣告缓刑,实现惩治犯罪和修复生态相统一,促进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