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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并没有完全止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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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并没有完全止住

  7月31日上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新闻发布会,对近日下发的《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作出说明。

  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自然资源副总督察(专职)陈尘肇在会上表示,耕地保护是涉及国家安全的大事,关乎14亿人生存问题,关乎中华民族子孙后代永续发展,不能有任何闪失。

  陈尘肇坦言,十九大以来,各地各部门共同开展“大棚房”、“违建别墅”等专项整治,起到一定震慑作用。但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并没有完全止住,再不坚决遏制,就会出现不可收拾的局面。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正从局部地区向全国范围、从普通房屋向楼房别墅、从农民自住向非法出售、从单家独户向有组织实施蔓延。

  为何会出现上述问题?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既包括住宅类的房屋也包括公共管理和服务类的房屋,还有工矿、仓储、商服等产业类房屋,其中非法占地占绝大多数。根据以往的情况分析,主要是下面几个方面:

  一是认识不到位。许多地方对耕地保护的重要性虽有认识,但一到具体问题,总感到“我占一点,不碍大局”、“占比罚好处得的多”,耕地保护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那么重要。

  二是土地执法不严。自然资源系统和地方政府不同程度存在监管不到位问题。自然资源督察的力度和科学性也不够。一些地方政府担心严格执法会妨碍当地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对土地违法查处力度不够,责任追究还不够严格。

  三是利益驱动,违法成本低。以往,违法占1亩耕地最高才罚款2万元,数额偏低。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才涉嫌犯罪。

  四是政策法律不完善。比如,法律规定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住宅,无论是否符合规划均必须拆除,但实际查处难、执行难。比如,法律规定了农村“一户一宅”,具体保障措施不够,政策不够明确,有些地方挤占、挪用计划指标,甚至停批、限批宅基地。这里,既有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的问题,也有需要改进管理和服务,保障农村村民建住宅合理用地需求的问题,需要从疏堵结合两个方面着力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