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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倡、不鼓励在城市和集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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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倡、不鼓励在城市和集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31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保障农民住宅用地合理需求,要在年度全国土地利用计划中单列,原则上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提倡、不鼓励在城市和集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记者王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