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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不受理独居入境人员居家观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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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不受理独居入境人员居家观察申请

新京报快讯 3月19日凌晨,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明确不再受理有单独住所且住所内没有其他同住人员的居家观察申请。昨天(3月18日)下午,北京市相关会议要求,各区集中观察点要进一步扩容,严格执行境外进京人员集中医学观察14天的措施。

凌晨通告:不再受理独居入境人员居家观察申请

3月19日凌晨,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提出当前境外疫情快速扩散蔓延,为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最大限度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北京市进一步严格境外进京人员管控措施。

新推出的措施共三点,明确入境人员应集中观察,例外人群可经严格评估后居家观察;居家观察申请程序;从国内其他口岸入境进京人员报告程序。

通告要求,从即日起,所有境外进京人员,均应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14天医学观察,费用自理。对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14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原因不适宜集中观察的,经严格评估后,可以进行居家观察。不再受理有单独住所且住所内没有其他同住人员的居家观察申请。

对于符合居家观察条件的人员,通告明确,其应在入境前向居住地社区提出申请,入境前未申请居家观察或申请暂未得到评估同意的,先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医学观察。经评估认定进行居家观察的,14天观察时间合并计算。

对于从国内其他口岸入境进京人员,通告要求其应事先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报告回京行程安排及有关信息。抵达社区时,执行境外进京人员管控措施。对隐瞒境外旅居史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会议部署:各区集中观察点要进一步扩容

继3月15日要求扩大集中医学观察点,北京市昨天召开疫情防控相关会议提出,各区集中观察点要进一步扩容,严格执行境外进京人员集中医学观察14天的措施。对尚在居家观察的入境人员要严格管理,确保做到足不出户。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3月18日召开的会议提出,要突出抓好北京等其他重点地区疫情防控,优化防控策略,落实防控举措,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

“北京处在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的最前沿,防控决不能有丝毫松懈。”3月18日下午,北京市委常委会会议暨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四十四次会议、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第十二次会议召开,要求充分发挥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作用,落实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重点任务,完善数据共享、信息通报和入境人员核查机制,航空运输、口岸检疫、目的地送达、社区防控形成闭环。加强与各省区市的沟通对接,优化入境人员转运流程,齐心协力做好入境人员分流转送。严格对从第三地入境返京散客的管理。

北京市3月15日召开的疫情防控会议要求,对境外输入采取“更加积极的防御策略、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扩大集中医学观察点,进一步提高在京核酸检测能力。

3月18日召开的会议又强调,要严格执行境外进京人员集中医学观察14天的措施。各区集中观察点要进一步扩容,符合防疫要求。对尚在居家观察的入境人员要严格管理,加强监督,确保做到足不出户。对涉疫情违法人员要从快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