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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诊察费收取政策的通知

2021-02-06 10:25

 2月5日,湖北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湖北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诊察费收取政策的通知》,要求从2月6日起,居民单纯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无需挂号,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挂号费和门诊诊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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